用更合理的方式写 CSS 和 Sass
翻译自 Airbnb CSS / Sass Styleguide
目录
术语
规则声明
我们把一个(或一组)选择器和一组属性称之为 “规则声明”。举个例子:
| 1 | .listing { | 
选择器
在规则声明中,“选择器” 负责选取 DOM 树中的元素,这些元素将被定义的属性所修饰。选择器可以匹配 HTML 元素,也可以匹配一个元素的类名、ID, 或者元素拥有的属性。以下是选择器的例子:
| 1 | .my-element-class { | 
属性
最后,属性决定了规则声明里被选择的元素将得到何种样式。属性以键值对形式存在,一个规则声明可以包含一或多个属性定义。以下是属性定义的例子:
| 1 | /* some selector */ { | 
CSS
格式
- 使用 2 个空格作为缩进。
- 类名建议使用破折号代替驼峰法。如果你使用 BEM,也可以使用下划线(参见下面的 OOCSS 和 BEM)。
- 不要使用 ID 选择器。
- 在一个规则声明中应用了多个选择器时,每个选择器独占一行。
- 在规则声明的左大括号 {前加上一个空格。
- 在属性的冒号 :后面加上一个空格,前面不加空格。
- 规则声明的右大括号 }独占一行。
- 规则声明之间用空行分隔开。
Bad
| 1 | .avatar{ | 
Good
| 1 | .avatar { | 
注释
- 建议使用行注释 (在 Sass 中是 //) 代替块注释。
- 建议注释独占一行。避免行末注释。
- 给没有自注释的代码写上详细说明,比如:- 为什么用到了 z-index
- 兼容性处理或者针对特定浏览器的 hack
 
OOCSS 和 BEM
出于以下原因,我们鼓励使用 OOCSS 和 BEM 的某种组合:
- 可以帮助我们理清 CSS 和 HTML 之间清晰且严谨的关系。
- 可以帮助我们创建出可重用、易装配的组件。
- 可以减少嵌套,降低特定性。
- 可以帮助我们创建出可扩展的样式表。
OOCSS,也就是 “Object Oriented CSS(面向对象的CSS)”,是一种写 CSS 的方法,其思想就是鼓励你把样式表看作“对象”的集合:创建可重用性、可重复性的代码段让你可以在整个网站中多次使用。
参考资料:
- Nicole Sullivan 的 OOCSS wiki
- Smashing Magazine 的 Introduction to OOCSS
BEM,也就是 “Block-Element-Modifier”,是一种用于 HTML 和 CSS 类名的命名约定。BEM 最初是由 Yandex 提出的,要知道他们拥有巨大的代码库和可伸缩性,BEM 就是为此而生的,并且可以作为一套遵循 OOCSS 的参考指导规范。
- CSS Trick 的 BEM 101
- Harry Roberts 的 introduction to BEM
示例
| 1 | <article class="listing-card listing-card--featured"> | 
| 1 | .listing-card { } | 
- .listing-card是一个块(block),表示高层次的组件。
- .listing-card__title是一个元素(element),它属于- .listing-card的一部分,因此块是由元素组成的。
- .listing-card--featured是一个修饰符(modifier),表示这个块与- .listing-card有着不同的状态或者变化。
ID 选择器
在 CSS 中,虽然可以通过 ID 选择元素,但大家通常都会把这种方式列为反面教材。ID 选择器给你的规则声明带来了不必要的高优先级,而且 ID 选择器是不可重用的。
想要了解关于这个主题的更多内容,参见 CSS Wizardry 的文章,文章中有关于如何处理优先级的内容。
JavaScript 钩子
避免在 CSS 和 JavaScript 中绑定相同的类。否则开发者在重构时通常会出现以下情况:轻则浪费时间在对照查找每个要改变的类,重则因为害怕破坏功能而不敢作出更改。
我们推荐在创建用于特定 JavaScript 的类名时,添加 .js- 前缀:
| 1 | <button class="btn btn-primary js-request-to-book">Request to Book</button> | 
边框
在定义无边框样式时,使用 0 代替 none。
Bad
| 1 | .foo { | 
Good
| 1 | .foo { | 
Sass
语法
- 使用 .scss的语法,不使用.sass原本的语法。
- CSS 和 @include声明按照以下逻辑排序(参见下文)
属性声明的排序
- 属性声明 - 首先列出除去 - @include和嵌套选择器之外的所有属性声明。- 1 
 2
 3
 4
 5- .btn-green { 
 background: green;
 font-weight: bold;
 // ...
 }
- @include声明- 紧随后面的是 - @include,这样可以使得整个选择器的可读性更高。- 1 
 2
 3
 4
 5
 6- .btn-green { 
 background: green;
 font-weight: bold;
 @include transition(background 0.5s ease);
 // ...
 }
- 嵌套选择器 - 如果有必要用到嵌套选择器,把它们放到最后,在规则声明和嵌套选择器之间要加上空白,相邻嵌套选择器之间也要加上空白。嵌套选择器中的内容也要遵循上述指引。 - 1 
 2
 3
 4
 5
 6
 7
 8
 9- .btn { 
 background: green;
 font-weight: bold;
 @include transition(background 0.5s ease);
 .icon {
 margin-right: 10px;
 }
 }
变量
变量名应使用破折号(例如 $my-variable)代替 camelCased 和 snake_cased 风格。对于仅用在当前文件的变量,可以在变量名之前添加下划线前缀(例如 $_my-variable)。
Mixins
为了让代码遵循 DRY 原则(Don’t Repeat Yourself)、增强清晰性或抽象化复杂性,应该使用 mixin,这与那些命名良好的函数的作用是异曲同工的。虽然 mixin 可以不接收参数,但要注意,假如你不压缩负载(比如通过 gzip),这样会导致最终的样式包含不必要的代码重复。
扩展指令
应避免使用 @extend 指令,因为它并不直观,而且具有潜在风险,特别是用在嵌套选择器的时候。即便是在顶层占位符选择器使用扩展,如果选择器的顺序最终会改变,也可能会导致问题。(比如,如果它们存在于其他文件,而加载顺序发生了变化)。其实,使用 @extend 所获得的大部分优化效果,gzip 压缩已经帮助你做到了,因此你只需要通过 mixin 让样式表更符合 DRY 原则就足够了。
嵌套选择器
请不要让嵌套选择器的深度超过 3 层!
| 1 | .page-container { | 
当遇到以上情况的时候,你也许是这样写 CSS 的:
- 与 HTML 强耦合的(也是脆弱的)—或者—
- 过于具体(强大)—或者—
- 没有重用
再说一遍: 永远不要嵌套 ID 选择器!
如果你始终坚持要使用 ID 选择器(劝你三思),那也不应该嵌套它们。如果你正打算这么做,你需要先重新检查你的标签,或者指明原因。如果你想要写出风格良好的 HTML 和 CSS,你是不应该这样做的。